問題詳情

574賣務清償時,清償人所提出之給付5其法定抵充順序是=
(A)先抵充費用,次抵充利息5再抵充原本
(B)先抵充原本,次抵充利息,再抵充費用
(C)先抵充利息,次抵充原本5再抵充費用
(D)依清償人的自由,以決定債務清償之抵充順序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33333
統計:A(19),B(7),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97141346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第 890 條 質權人有收取質物所生孳息之權利者,應以對於自己財產同一之注意收取孳息,並為計算。前項孳息,先抵充費用,次抵原債權之利息,次抵原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