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冠淳】評論
所得稅法第 3-4 條信託財產發生之收入,受託人應於所得發生年度,按所得類別依本法規定,減除成本、必要費用及損耗後,分別計算受益人之各類所得額,由受益人併入當年度所得額,依本法規定課稅。https:/.....
【C.lyn】評論
信託財產發生之收入,受託人應於所得...
【1000060378894】評論
信託財產發生之收入,扣繳義務人應於給付時,以信託行為之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依規定之扣繳率辦理扣繳,但給付所得稅法第3條之4第5項規定之公益信託之收入,除分離課稅之利息所得、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外,得免予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