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在社會工作專業實務中,如何運用精神分析理論來解釋服務對象的各種問題行為或病態行為?(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46235
統計:A(25),B(266),C(36),D(575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釋字第514號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及授權明確性原則

用户評論

【用戶】Rondo Reja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人民營業之自由為憲法上工作權及財產權所保障。有關營業許可之條件,營業應遵守之義務及違反義務應受之制裁,依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均應以法律定之,其內容 更須符合該條規定之要件。若其限制,於性質上得由法律授權以命令補充規定時,授權之目的、內容及範圍應具體明確,始得據以發布命令,迭經本院解釋在案。教育部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三月十一日台(八一)參字第一二五○○號令修正發布之遊藝場業輔導管理規則,係主管機關為維護社會安寧、善良風俗及兒童暨少年之身心健康,於法制未臻完備之際,基於職權所發布之命令,固有其實際需要,惟該規則第十三條第十二款關於電動玩具業不得容許未滿十八歲之兒童及少年進入其營業場所之規定,第十七條第三項關於違反第十三條第十二款規定者,撤銷其許可之規定,涉及人民工作權及財產權之限制,自應符合首開憲法意旨。相關之事項已制定法律加以規範者,主管機關尤不得沿用其未獲法律授權所發布之命令。前述管理規則之上開規定,有違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法律保留原則,應不予援用。

【用戶】Yuk-ting Huan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法律保留原則:謂沒有法律授權行政機關即不能做成行政行為,憲法已經某些事項保留予立法機關,須由立法機關以法律加以規定。故在法律保留原則下,行政行為不能以消極的不牴觸憲法為已足,尚須有法律的明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