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4.下列何者並非鐵路法中規定鐵路客運之附屬業務?
(A)郵件
(B)包裹
(C)餐車
(D)旅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71429
統計:A(2),B(0),C(1),D(4),E(0)

用户評論

ranger】評論

感謝樓上說 明!

PJ】評論

國營鐵路機構辦理附屬事業規則 第2條國營鐵路機構得辦理附屬事業之範圍,依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五款所稱培養、繁榮鐵路運輸及傳承鐵路文化所必需之其他事業,包括餐飲、旅館、觀光旅遊、鐵道文化創意、零售、百貨、不動產開發及管理等業務。鐵路法 第21條國營鐵路,除以客貨運輸為主要業務外,得辦理下列附屬事業:一、鐵路運輸之碼頭及輪渡運輸。二、鐵路運輸之汽車接轉運輸。三、鐵路運輸必需之接送報關及倉儲。四、鐵路運輸與建築所需工具、器材之修理及製造。五、培養、繁榮鐵路運輸及傳承鐵路文化所必需之其他事業。前項國營鐵路機構得辦理附屬事業之申請程序、核准條件、營業、會計、督導視察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定之。鐵路運送規則 第三章 包裹及貨物運送旅遊不等於觀光旅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