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李先生在臺北市有一戶完全符合土地稅法第17條規定經核准之自用住宅用地,只知該土地之公告地價為100萬元,假設李先生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請問他全年之應納地價稅稅額為若干?
(A) 1,600元
(B)2,000元
(C)2,400元
(D)3,000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66949
統計:A(181),B(31),C(6),D(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地價稅及田賦-公有土地免稅項目
用户評論
【黃叮】評論
若未申報 則以公告地價之80%為申報地價 所以100萬*8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