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品萱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壹、皮亞傑的道德發展兩期論皮亞傑認為道德是規則體系構成的,兒童道德的實質或成熟的道德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對社會規則的理解和認識,一是對人類關係中平等、互惠的關心,這是公道的基礎。皮亞傑也認為學齡前4歲的兒童沒有規則概念,道德不存在他們心中,稱為無律期,隨認知發展的成熟,皮亞傑依據兒童是否能了解和應用規則而提出道德發展的理論:一、無律期:出生~4歲。(一)此時幼兒的認知處於準備運思期,自我中心強,對任何規範均似懂非懂,故無法從道德觀點來評價幼兒行為。(二)物權觀念尚未發展,屬「非道德行為」。二、他律期:4歲~8歲。(一)幼兒認為規則是萬能的,不變的,無法理解規則是由人創造的。(二)幼兒總是以極端態度來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