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雨遮、屋簷、陽台係以下列何種方式登記於建物登記簿?
(A)主建物登記
(B)附屬建物登記
(C)共有部分登記
(D)專有部分登記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6837
統計:A(3),B(796),C(19),D(4),E(0)

用户評論

【用戶】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73條建物平面圖測繪邊界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獨立建物所有之牆壁,以牆之外緣為界。二、兩建物共用之牆壁,以牆壁之所有權範圍為界。三、前二款之建物,除實施建築管理前建造者外,其竣工平面圖載有【陽台、屋簷或雨遮等突出部分者,以其外緣為界,並以附屬建物辦理測量】。四、地下街之建物,無隔牆設置者,以建物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區分範圍測繪其位置圖及平面圖。五、建物地下室之面積,包括室內面積及建物設計圖內所載地下室四周牆壁厚度之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