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 依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規定,原住民地區公營機構應有多少比例以上進用原住民?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四分之一
(D)五分之一代號:4503頁次:4-4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46479
統計:A(22),B(106),C(4),D(10),E(0)

用户評論

Pei Ying Chen】評論

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 5 條原住民地區之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其僱用下列人員之總額,應有三分之一以上為原住民:一、約僱人員。二、駐衛警察。三、技工、駕駛、工友、清潔工。四、收費管理員。五、其他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非技術性工級職務。前項各款人員,經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列為出缺不補者,各該人員不予列入前項總額計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