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在公司法學理上,股份有限公司於設立時,須於章程中確定資本總額,並應經認募全數股份,公司始得設立營業,稱為:
(A)資本充實原則
(B)資本確定原則
(C)資本維持原則
(D)資本不變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02773
統計:A(33),B(521),C(24),D(16),E(0)

用户評論

【用戶】Ennis Jang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資本確定原則(Doctrine of Capital Determination)資本確定原則又稱“資本法定原則”,具體到實踐層面,就是法定資本制度。它是指公司在設立時

【用戶】Eda Huang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公司資本的三原則是指:公司資本的資本確定原則、資本維持原則、資本不變原則。公司資本三原則即資本確定、維持、不變原則, 為法定資本制所奉行的保障公司資本穩健的立法原則。  1.資本確定原則  資本確定原則是指公司設立時應在章程中載明的公司資本總額,並由發起人認足或繳足,否則公司不能成立。我國目前對內資公司靈活地適用該原則,實行有期限的分期繳付資本制,具體體現就是對各種公司都規定了最低註冊資本。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0%,也不得低於法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其餘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