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a la vida】評論
答:例示的意思是舉例說明的意思,例如著作權法第五條第一項各款著作內容例示第二條即規定,語文著作包括哪些項目、音樂著作包括哪些項目、戲劇舞蹈著作包括哪些項目……等。列舉的意思則是說將某一種類的態樣或事項一一的明定於憲法或法律之中。例如過去的五五憲草即規定中華民國的領土有哪些省份,一個不漏的規定在憲法草案中。概括式的意思是說僅以抽象的規定來說明某物的大致輪廓,其用詞往往模糊不清。例如我國憲法本文第四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至於何謂固有之疆域則沒有說清楚講明白。 我國憲法上關於領土的規定是採取概括主義式的方式。而人民有服兵役、教育、納稅之義務這是屬於例示性規定,因為人民除了這三項外還是有其他應盡的義務,例如守法、對國家忠誠等。故而服兵役、受國民教育、納稅僅不過是舉例說明罷了。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例示的意思是舉例說明的意思",那列舉說明又是何種說明?消極; 積極; 主動; 被動,不知這四個能否有人能用英文或國文定義?這些都是在法學這學門中很常看到的錯誤定義,一個被定義的概念沒清楚被界定出來
【jun2605】評論
列舉:逐一「完整」的列出來。例示:舉例其中某部分,不夠完整。
【Shen Yo】評論
列舉:明示其一,排除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