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C
【用戶】ʕ•ٹ•ʔ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4條 (候選人年齡及資格限制)i. 選舉人年滿二十三歲,得於其行使選舉權之選舉區登記為公職人員候選人。但直轄市長、縣(市)長候選人須年滿三十歲;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候選人須年滿二十六歲。
【用戶】Wei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20 選舉權23 立委或議員30 直轄市市長35 監察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