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某公司工會為抗議公司不當裁員,影響員工生計,預定召集員工代表約百人於甲分局轄區之火車站前集結,遊行至同警察局乙分局轄區之勞工局抗議,要求政府出面解決;你身為甲分局集會遊行業務承辦人,活動負責人向你請教申請程序,請問下列何者正確?
(A)直接向火車站所轄派出所提出申請,復轉甲分局再陳報警察局核定
(B)分別向甲、乙分局提出申請,由甲、乙分局分別就轄區活動部分核定
(C)直接向甲或乙分局提出全程活動之申請,由受理分局會知另一分局後核定
(D)直接向甲、乙分局所隸屬之警察局提出申請,並由警察局核定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83708
統計:A(6),B(54),C(17),D(279),E(0)

用户評論

【用戶】Sheng(坐四望三)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集會遊行法第 3 條本法所稱主管機關,係指集會、遊行所在地之警察分局。集會、遊行所在地跨越二個以上警察分局之轄區者,其主管機關為直轄市、縣 (市) 警察局。第 8 條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左列各款情形不在此限:一、依法令規定舉行者。二、學術、藝文、旅遊、體育競賽或其他性質相類之活動。三、宗教、民俗、婚、喪、喜、慶活動。室內集會無須申請許可。但使用擴音器或其他視聽器材足以形成室外集會者,以室外集會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