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對於檢察官所為之不起訴處分,告訴人應以何種程序進行救濟?
(A)提起非常上訴
(B)聲請再議
(C)提起上訴
(D)提起自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
統計:A(5),B(396),C(37),D(26),E(0)

用户評論

豬如】評論

刑事訴訟法第256條:告訴人接受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書後,得於7日內以書狀敘述不符理由,經由原檢察官向直接法院上級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申請再議。

小錄事】評論

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