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 警察職權行使法資料蒐集之規定中,有關資料保存期限之規定,下列何者不正確?
(A)依第 9 條第 1項規定蒐集之資料,若無不法情事,應於集會遊行或其他公共活動結束後銷毀之
(B)依第 10 條蒐集之資料,若無不法情事至遲應於資料製作完成時起一年內銷毀之
(C) 依第 11 條蒐集之資料,於達成目的後,若無不法情事應即銷毀之
(D) 依第 16 條之規定,除法律另有特別規定者外,所蒐集之資料,至遲應於資料製作完成時起五年內註銷或銷毀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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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Ru】評論
(D) 依第 18條之規定,除法律另有特別規定者外,所蒐集之資料, 至遲應於資料製作完成時起五年內註銷或銷毀之。
【三等】評論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蒐集之資料註銷或銷毀之...
【喵】評論
地18條的規定才是 沒規定的話最遲五年內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