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 根據「師資培育法」第 22 條,小美通過教師資格考試後,想要抵免修習教育實習,下列何者不是他該採取的方法?
(A)七年內於偏遠地區學校任教二學年以上
(B)七年內於偏遠地區學校每年連續任教三個月以上累計滿二年
(C)七年內於海外臺灣學校及經僑務委員會立案或備查之僑民學校任教二學年以上
(D)七年內於海外大學附設的高級中等階段學校任教二學年以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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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X(D)七年內於海外大學附設的高級中等階...

:-)】評論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有哥在】評論

一、通過教師資格考試後七年內於偏遠地區之學校任教二學年以上或每年連續任教三個月以上累計滿二年。但其年資累計以同一師資類科為限。二、經評定成績及格。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二十六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通過教師資格考試且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聘任之幼兒園教師職務代理人員,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得抵免修習教育實習,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該類科教師證書:一、通過教師資格考試後七年內於偏遠地區之學校附設幼兒園或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二款所定偏鄉地區之幼兒園任教二學年以上或每年連續任教三個月以上累計滿二年。但其年資累計以同一師資類科為限。二、經評定成績及格。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