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 Chen】評論
名 稱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第 5 條製造內服與毒劇外用藥品之設備,應嚴格區分,不得互為挪用。 製造人用藥品與動物用藥品之場所設備均應分開,不得在未隔絕之同一建 築物作業。但使用符合人用藥品規格製造動物用藥品者,不在此限。第 4 條藥物製造工廠,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及共同設備: 一、工廠廠址應選擇環境清潔、空氣新鮮之地帶;其製造、加工及分裝作 業場所,應依建築相關法規,並與工廠周圍邊界保持足以避免污染及 防火需要之適當距離。生物藥品或生物技術產品之製造工廠及設施, 對病原體之安全防護,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及安全;廠內之排水溝並應 加蓋,防止動物出入散布病原體。 二、廠房之建築應堅固安全,建築物之設計,應能防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