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hana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第 120 條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駕駛或推拉車輛:一、患有妨害作業之疾病。二、心智缺陷或體力不能對所駕車輛為正常之控制。三、精神失常。四、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一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三以上。慢車行駛於道路時,駕駛人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第四條不也在答案內嗎?
【用戶】hana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第 120 條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駕駛或推拉車輛:一、患有妨害作業之疾病。二、心智缺陷或體力不能對所駕車輛為正常之控制。三、精神失常。四、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一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三以上。慢車行駛於道路時,駕駛人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第四條不也在答案內嗎?
【用戶】hana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第 120 條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駕駛或推拉車輛:一、患有妨害作業之疾病。二、心智缺陷或體力不能對所駕車輛為正常之控制。三、精神失常。四、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一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三以上。慢車行駛於道路時,駕駛人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第四條不也在答案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