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齊崔杼者,齊之相也,弒莊公,止太史無書君弒及賊。太史不聽,遂書賊,曰:「崔杼弒其君。」崔子殺之,其弟又嗣書之,崔子又殺之,死者二人,其弟又嗣復書之,乃舍之。南史氏是其族也,聞太史盡死,執簡以往,將復書之,聞既書矣,乃還。(《新序.節士》)上文所載,主要在表現史家何種精神?
(A)秉筆直書
(B)言簡意賅
(C)隱惡揚善
(D)微言大義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1),C(0),D(0),E(0)

用户評論

Ping Lin】評論

秉筆直書:拿起筆毫不隱諱的寫下來。

claire608012】評論

(b)話不多,但意思都有了。形容說話寫文章簡明扼要。(d)後指大道理。包含在精微語言裏的深刻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