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依據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犯罪組織存在之時,法律所保護之法益就有受到侵害之危險
(B)犯罪組織指 5 人以上,以實施強暴、脅迫、詐術、恐嚇為手段或最重本刑逾 3 年有期徒刑之刑之罪,所組成具有持續性或牟利性之有結構性組織
(C)若組織成員在參與行為未發覺前自首,不能認其尚在繼續參與
(D)犯罪組織之認定應以具有名稱、規約、儀式、固定處所為必要條件
(E)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確定者,不得為公職人員候選人

參考答案

答案:A,C,E
難度:非常困難0.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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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評論

X(B)犯罪組織指5X人以上,以實施強暴、★★...

國考分母】評論

本題不知道就用刪去法B.3人以上

J-kepgoi】評論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 2 條1本條例所稱犯罪組織,指三人以上,以實施強暴、脅迫、詐術、恐嚇為手段或最重本刑逾五年有期徒刑之刑之罪,所組成具有持續性或牟利性之有結構性組織。2前項有結構性組織,指非為立即實施犯罪而隨意組成,不以具有名稱、規約、儀式、固定處所、成員持續參與或分工明確為必要。第 13 條犯本條例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不得登記為公職人員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