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uhong】評論
2.只有綜合跟甲種有資格 3.只有綜合旅行業有資格,並能委託甲種代為招攬業務
【Clovia】評論
旅行業管理規則第 3 條旅行業區分為綜合旅行業、甲種旅行業及乙種旅行業三種。............乙種旅行業經營下列業務:一、接受委託代售國內海、陸、空運輸事業之客票或代旅客購買國內客票、託運行李。二、招攬或接待本國觀光旅客國內旅遊、食宿、交通及提供有關服務。三、代理綜合旅行業招攬第二項第六款國內團體旅遊業務。四、設計國內旅程。五、提供國內旅遊諮詢服務。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與國內旅遊有關之事項。前三項業務,非經依法領取旅行業執照者,不得經營。但代售日常生活所需國內海、陸、空運輸事業之客票,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