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巧兒】評論
教育部推動認輔制度實施要點(二)實施對象1校內適應困難學生、行為偏差學生及中輟復學學生為優先實施對象。學生適應困難及行為偏差指標,由學校「輔導計畫執行小組」研議後,作為遴選認輔學生之依據。2每位老師以認輔一至二位學生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