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35.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外國人在臺工作期限,下列何者正確?
(A)外籍看護工在臺工作,一次聘僱許可期間最長為 3 年
(B)外籍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者聘僱許可期間最長為 3 年,期滿有聘僱需要者,雇主僅得申請展延 1次,其展延期間不得超過 1 年
(C)重大公共工程外籍營造業勞工在臺工作一次聘僱許可(含展延)期間最長為 3 年 6 個月
(D)從事製造業之外籍勞工在臺工作期限,累計最長為 12 年 。
參考答案
答案:A,C,D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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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Mandy】評論
就業服務法第52條:聘僱外國人從事第46條1-7款工作(前4個月內提出)、第11款工作(前60日內),許可期間最長為三年,有繼續聘僱需要者得申請展延。聘僱外國人從事第46條第8-10款工作,許可期間最長為三年,有重大特殊情形者得申請展延(前2-4個月),展延期間最長6個月。工作期間不得逾12年。外籍勞工聘僱警戒指標:中央主管機關、相關機關、雇主、勞工、學者代表協商之。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之外國人,經專業訓練或自力訓練而有特殊表現者,不得逾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