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y】評論
(C)行政罰法,禁止類推適用對行為人不利者才禁止類推適用(D)法官審理刑事案件,不能以類推適用方式創設新的犯罪構成要件,但對於刑罰與保安處分,則仍然可以類推適用 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亦同。
【易君博】評論
行政法領域原則上是可以類推適用的 但是還是有例外 如果是遇到不利於人民的狀況 例如:行政罰法: 處罰法定主義 一般認為在侵益性的狀況之下,是不可以類推適用的 其他狀況之下,則無禁止類推適用
【確定目標後,專注踏實的實現】評論
請問選項A的 原則上--字義背後是含有例外的情況 ,請問還有什麼例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