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仕昌】評論
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 2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危險工作場:一、甲類:指下列工作場所:(一)石油裂解,。(二)危險物、有害物達本法施行細則表一二規定數量之工作場所。.二、乙類:指下列工作場所或工廠:(一)農藥。(二)爆竹煙火。(三)火藥。.三、丙類:鍋爐之傳熱面積五百平方公尺以上,高壓氣體類壓力容器一日冷凍能力一百五十公噸以上,或處理能力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一)一千立方公尺以上之氧氣、有毒性及可燃性高壓氣體。(二)五千立方公尺以上之前款以外高壓氣體。.四、丁類:指下列之營造工程:(一)高度八十公尺以上建築。(二)單跨橋跨距七十五公尺以上,或多跨橋跨距五十公尺以上。(三)壓氣施工。(四)長度一千公尺以上,或需開挖十五公尺以上豎坑之隧道工程。(五)開挖深度達十八公尺以上,且開挖面積達五百平方公尺以上。(六)模板支撐高度七公尺以上,且面積達三百三十平方公尺以上。五、其他。
【恐虐狂戰士】評論
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 2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危險工作場:一、甲類:指下列工作場所:(一)石油裂解,。(二)危險物、有害物達本法施行細則表一二規定數量之工作場所。.二、乙類:指下列工作場所或工廠:(一)農藥。(二)爆竹煙火。(三)火藥。.三、丙類:鍋爐之傳熱面積五百平方公尺以上,高壓氣體類壓力容器一日冷凍能力一百五十公噸以上,或處理能力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一)一千立方公尺以上之氧氣、有毒性及可燃性高壓氣體。(二)五千立方公尺以上之前款以外高壓氣體。.四、丁類:指下列之營造工程:(一)高度八十公尺以上建築。(二)單跨橋跨距七十五公尺以上,或多跨橋跨距五十公尺以上。(三)壓氣施工。(四)長度一千公尺以上,或需開挖十五公尺以上豎坑之隧道工程。(五)開挖深度達十八公尺以上,且開挖面積達五百平方公尺以上。(六)模板支撐高度七公尺以上,且面積達三百三十平方公尺以上。五、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