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依銀行法規定,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銀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百分之五者,自持有之日起幾日內,應向主管機關申報?
(A)三
(B)五
(C)七
(D)十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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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Jie Yu Li】評論

第 25 條銀行股票應為記名式。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同一銀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百分之五者,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應向主管機關申報;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後累積增減逾一個百分點者,亦同。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同一銀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五或百分之五十者,均應分別事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第三人為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以信託、委任或其他契約、協議、授權等方法持有股份者,應併計入同一關係人範圍。本法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九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同一銀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百分之五而未超過百分之十五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