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幾日前預告之?
(A)5 
(B)10 
(C)20 
(D)30。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38739
統計:A(2),B(15),C(82),D(9),E(0)

用户評論

excelsior】評論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