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柚子】評論
就題意而言A、B似乎皆可惟細究法條文字規定已能推敲出答案應為A因行政指導須為實現一定之行政目的,不得濫用爰B就不能無限實施行政程序法第165條:本法所稱行政指導,謂行政機關在其職權或所掌事務範圍內,為實現一定之行政目的,以輔導、協助、勸告、建議或其他不具法律上強制力之方法,促請特定人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之行為。行政程序法第166條:行政機關為行政指導時,應注意有關法規規定之目的,不得濫用。
【Bao】評論
166-2 相對人明確拒絕指導時,行政機關應即停止,並不得據此對相對人為不利之處置。=重點: 相對人拒絕指導時,行政機關應即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