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須取得全體立法委員多少比例以上之連署?
(A)四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二分之一
(D)三分之二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3816
統計:A(96),B(550),C(182),D(194),E(0)

用户評論

喬治小肥肥貓】評論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Lin Sophia】評論

三分之一以上連署二分之一以上贊成

WEI】評論

性質對象提案提案通過決定罷免政治責任總統全體1/4立委提議全體2/3立委通過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1/2投票,有效票過1/2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彈劾法律責任總統1/2立委提案全體2/3立委通過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不信任政治責任行政院院長1/3立委連暑全體1/2通過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千華 公民 ...

Tsu Hsu】評論

BUS(罷4)32核二(劾2)32不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