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藥物製造工廠或場所之設備與衛生條件,經衛生主管機關檢查未能符合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且屆期未改善者,依法可懲處的項目中,不包括下列何項?
(A)衛生主管機關得停止其營業
(B)藥物許可證不准展延或不予受理其製造廠其他藥物之新申請案件
(C)衛生主管機關得註銷其藥商許可執照
(D)情節重大者,衛生主管機關得廢止已核准之許可證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27737
統計:A(18),B(25),C(86),D(8),E(0)

用户評論

歐拉拉】評論

依據藥事法第71條第1項之規定:『衛生主管機關,得派員檢查藥物製造業者、販賣業者之處所設施及有關業務,並得出具單據抽驗其藥物,業者不得無故拒絕。』。檢查之標準則依據同法第57條第2項:『藥物製造工廠或場所之設備及衛生條件,應符合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經衛生及工業主管機關檢查合格後,始予核准登記;其廠址或場所遷移者,應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