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有關條約之保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條約的保留係指當事國在簽字、批准、加入或接受時,所發表的一些意見或解釋聲明
(B)雙邊條約通常不應有保留存在,多邊條約才需有保留制度
(C)凡條約中允許的保留,除條約另有規定外,原則上不必再經他國同意
(D)保留、明示接受保留,以及反對保留,均須以書面為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113),B(30),C(44),D(22),E(0)

用户評論

it's me】評論

條約的保留係指當事國在簽字、批准、加入或接受時,所發表的片面聲明

凱特】評論

依《條約法公約》第 2 條第 1 像(丁)款之定義,保留是「伊國於簽署、批准、接受、贊同或加入時所作之片面聲明,不論措辭或名稱為何,其目的在摒除或更改條約中若干規定對該國適用時之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