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蔡濰琪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題目的意旨應該是:原行政處分機關會影響訴願之管轄權,而認定原行政處分機關之判斷標準為何?C:顯名主義,答案沒錯阿~D:原處分機關亦得為呈轉訴願書之機關,但無法做為判斷原處分機關之標準 因為必須先判斷原處分機關→ 才能進入訴願程序阿 選D不就本末倒置了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12. 據以決定訴願管轄之原行政處分機關,原則上依據什麼標準認定?(A)實際為行政程序之機關 (B)擁有法定職權之機關 (C)實施行政處分時之名義機關 (D)呈轉訴願書之機關〔94 初等〕修改成為12. 據以決定訴願管轄之原行政處分機關,原則上依據什麼標準認定?(A)實際為行政程序之機關 (B)擁有法定職權之機關 (C)實施行政處分時之名義機關 (D)呈轉訴願書之機關
【用戶】106 Police 上榜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第 13 條原行政處分機關之認定,以實施行政處分時之名義為準。但上級機關本於 法定職權所為之行政處分,交由下級機關執行者,以該上級機關為原行政 處分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