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Kristy٩(˃̶͈̀௰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映襯」修辭法:1.定義:在語文中,把兩種不同,特別是相反的觀念或事實,對列起來,兩相比較,從而使語氣增強,使意義更明顯,即為映襯。2.方式:(1)反襯—對於一種事物,用恰恰與這種事物的現象或本質相反的觀點加以描寫。A.敗草裡的鮮花。(徐志摩 我所知道的康橋)B.每次論戰,對象一定得是一個可敬的敵人。(余光中 掌上雨)C.我達達的馬蹄是美麗的錯誤,我不是歸人,是個過客。(鄭愁予 錯誤)(2)對襯—對於兩種不同的人、事、物,用兩種不同或相反的觀點加以形容描寫。A.創業的人都會自然想到上天;而敗家的人卻無時不想到自己。(陳之藩 謝天)B.吃苦的人多,享現成福的人少,社會國家自然富強;吃苦的人少,享現成福的人多,社會國家自然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