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品儀】評論
100年10月25日立法院院會討論通過「教育基本法」第8條修正案,增訂學生不受霸凌行為侵害,授權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教育部)訂定霸凌行為防制機制等相關事項的準則,對於霸凌防制機制、處理程序及其他應行注意事項等作規範,以保障學生的身體自主權、人格發展權及學習權,確保教育核心價值。上述審查通過之修正條文,並於100年11月9日奉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000246171 號令公
【Chu Chu May】評論
我個人覺得教育基本法都是跟學生有直接關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