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關於東南亞國家協會(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下列何者錯誤?
(A)於 1967 年成立於曼谷,創始成員國為泰國、印尼、馬來西亞、新加坡、菲律賓
(B)東協於 1994 年成立東協區域論壇,以推動亞太地區的信心建立、預防外交及探索和平解決爭端的途徑,成員範圍甚廣,包括東協區域外國家如北韓、俄羅斯、澳洲、紐西蘭、印度、巴基斯坦及歐盟等,但我國並非東協區域論壇成員國
(C)東協近年積極建立制度和強化人權保障,於 2007 年通過憲章,強調遵守民主原則和遵循法治與良政,並尊重與保護人權與基本自由,並於 2012 年通過東協人權宣言。唯具官方性質的跨政府人權組織(如其他區域設置的政府間人權委員會),因各國始終無法達成共識,至今尚未成立
(D)所謂的東協模式,就是強調以「非正式性」、「組織最少化」、「包容性」,和通過密集協商達成共識和紛爭的和平解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困難0.181818
統計:A(3),B(8),C(4),D(5),E(0)

用户評論

【用戶】劉庭瑜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東協憲章(ASEAN Charter)為達成東協共同體(ASEAN Community)的目標奠定穩固的基礎,為東協提供合法的地位與制度架構,同時也記載了東協的規範與價值,訂定明確的目標,具有解釋力與承諾。東協憲章於2007年第十三屆東協高峰會(新加坡)上通過,並於2008年12月15日實行,由東協各會員國的外交部長於東協秘書處親證。   東協憲章實行之後,東協在一個新的合法架構下運作,並且已成立數個組織,以推動東協共同體的建置。東協憲章在效用上成為合法維繫東協10國的協定,同時也將依照聯合國憲章第102條第1段,在聯合國秘書處申請登錄。 取自台灣東南亞國際協會研究中心 http://www.aseancenter.org.tw/ASEANintro.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