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mou】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3項規定:國家機關之職權、設立程序及總員額,得以法律為準則性之規定(法律保留原則)。
【jennifer91016】評論
(A)法律優位原則:消極的依法行政,行政權不得違背上位的法律拘束。(B)法律保留原則:積極的依法行政,行政機關之命令不得牴觸法律且需有法律的依據。 參考資料:<1https://zh.wikipedia.org/wiki/法律優位原則<2https://zh.wikipedia.org/wiki/法律保留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