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本人或他人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機關:
(A)起訴
(B)抗告
(C)提審
(D)訴願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51918
統計:A(35),B(107),C(1421),D(43),E(0)

用户評論

ㄇㄒ加油!!!】評論

憲法    第8條(人身自由)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