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9.外籍勞工有不可歸責之重大事由,未能於規定期限內辦理定期健康檢查,雇主得檢具證明文件向所在地衛生主管機關報備,並於事由消失後幾日內補辦定期健康檢查。
(A)7 日;
(B)10 日;
(C)15 日;
(D)30 日。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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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whappy501】評論

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 第 12 條第二類及第三類外國人因故未能於規定期限內辦理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或前條第一項健康檢查時,雇主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報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備查,並得提前於(A)七日內或事由消失後七日內,辦理上開健康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