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育暄】評論
公務人員任免之法制事項 屬於考試院 所以任用是行政院的職權 不是考試院的
【偽課員】評論
原來如此 感謝您!!!
【米花】評論
考試院職權受到限制:增修條文第 6 條,使考試院不再擁有集中(全部)的人事權,僅職掌考試、銓敘、保障、撫卹、退休五項(完整職權)及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不完整職權)考試院不再執掌原有集中的人事權,其人事職權已略為縮小,惟仍為「全國最高考試機關」(人事主管機關)。資料來源http://www.ezexam.com.tw/supplyDB/A08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