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35 為使行政義務人屈服的手段,達到行政目的或特定法規執行的效果,使義務人產生心理上壓迫的金錢處罰,稱為:
(A)刑法
(B)懲戒罰
(C)行政執行罰
(D)行政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91549
統計:A(0),B(1),C(42),D(18),E(0)

用户評論

賈善謙】評論

行政罰鍰與行政執行罰不同,二者目的、功能及法律效果均不同。例如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遭裁處罰鍰,係屬「行政罰」;而不在期限內繳納應納稅金等,須另繳交滯納金,則屬「行政執行罰」。行政罰鍰係對於過去已發生之行政違法行為之處罰,行政執行罰則係促使義務人履行未來應履行義務之手段。行政罰鍰與行政執行罰二者皆以行政違法為前提,均係處以相對人一定之金錢給付義務,但行政罰鍰係一行為一罰,受一行為不二罰原則之拘束;而行政執行罰則於義務人仍不履行其義務時,得依法連續處以怠金。

Su-Han Dreaml】評論

行政執行罰之目的:強制履行將來義務 ex怠金、代履行行政秩序罰(行政罰)之目的:義務(現在、已發生)違反之制裁 ex罰鍰依題目為使行政義務人屈服的手段,為什麼要他屈服?因為他不做啊,當然課他怠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