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長保生】評論
行政計畫之類型與定性行政計畫固然是一種行政行為,然而應如何定性?其實不可一概而論,應該進一步依對外部之拘束力加以區分,分述如下:1. 說明式計畫說明式計畫對一般人民的拘束力而言,可以說是較為薄弱的,主要是國家通常會針對特定範疇做一個完整的調查評估,形成一套可供人民參考的建議,因此,至多應僅為觀念通知或行政指導。2. 命令式計畫此係會課以計畫涉及相對人一定義務或使其權利產生變動之類型,對於相對人具有法律上拘束力,例如都市計畫法所稱之都市計畫,原則上當使人民公法上法律關係受到影響時,應可將此種行政計畫定性為行政處分或行政契約,加以規範或據以救濟之。3. 誘導式計畫此種拘束力介於前二者之間,主要是以誘導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