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有下列何種情事者,可以提出更改姓名之申請?(A)被認領者(B)同時在同一學校服務,而姓名完全相同者(C)因執行公務之必要,應更改姓名者(D)擔任教會之神父或牧師者
【評論內容】A) 改姓氏 (B) 改名字(C)改姓名(D) 不用改
【評論主題】22 法律行為發生票據上權利者,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其成立及效力,依當事人意思定其應適用之法律(B)當事人無明示之意思時,依行為地法(C)當事人明示之意思依所定應適用之法
【評論內容】第21條(票據行為之準據法)nn 法律行為發生票據上權利者,其成立及效力,依當事人意思定其應適用之法律。 n 當事人無明示之意思或其明示之意思依所定應適用之法律無效時,依行為地法;行為地不明者,依付款地法。 n 行使或保全票據上權利之法律行為,其方式依行為地法。
【評論主題】13 遷出原鄉(鎮、市、區)3 個月以上,除有特殊情形外,應為遷出登記。請問下列何者非屬此特殊情形?(A)入矯正機關收容 (B)全戶遷徙時,經警察機關編列案號之失蹤人口(C)入住長期照顧機構 (D)隨
【評論內容】
不得遷出(a) (c) (d) 。(遷出登記範疇)
B是全戶遷徙的範疇。
【評論主題】15 下列何種申請程序,本人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A)初領國民身分證 (B)因更換相片換領國民身分證(C)補領國民身分證 (D)換領國民身分證
【評論內容】戶籍法(以下簡稱本法)第60條第2項規定:「換領國民身分證,由本人親自或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但更換相片換領者,應由本人親自為之。」
【評論主題】22 法律行為發生票據上權利者,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其成立及效力,依當事人意思定其應適用之法律(B)當事人無明示之意思時,依行為地法(C)當事人明示之意思依所定應適用之法
【評論內容】第21條(票據行為之準據法)nn 法律行為發生票據上權利者,其成立及效力,依當事人意思定其應適用之法律。 n 當事人無明示之意思或其明示之意思依所定應適用之法律無效時,依行為地法;行為地不明者,依付款地法。 n 行使或保全票據上權利之法律行為,其方式依行為地法。
【評論主題】13 遷出原鄉(鎮、市、區)3 個月以上,除有特殊情形外,應為遷出登記。請問下列何者非屬此特殊情形?(A)入矯正機關收容 (B)全戶遷徙時,經警察機關編列案號之失蹤人口(C)入住長期照顧機構 (D)隨
【評論內容】
不得遷出(a) (c) (d) 。(遷出登記範疇)
B是全戶遷徙的範疇。
【評論主題】15 下列何種申請程序,本人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A)初領國民身分證 (B)因更換相片換領國民身分證(C)補領國民身分證 (D)換領國民身分證
【評論內容】戶籍法(以下簡稱本法)第60條第2項規定:「換領國民身分證,由本人親自或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但更換相片換領者,應由本人親自為之。」
【評論主題】6 依據國籍法規定,外國人若已取得外僑永久居留證者,其申請歸化,得免附下列何種證明文件?(A)原屬國警察紀錄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B)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之證明(C)具備我
【評論內容】
免附警察證明-外僑居留證為依親、未滿14歲。
免付財力證明-已取得外僑永久居留證、申請隨同歸化未成年子女。
免附語言證明-申請隨同歸化未成年子女。
以上別人整理的,滿好用的。
【評論主題】2532 都市細部計畫是何種行政計畫?(A)命令性行政計畫 (B)影響性行政計畫 (C)任意性行政計畫 (D)資訊性行政計畫
【評論內容】行政計畫之類型與定性
行政計畫固然是一種行政行為,然而應如何定性?其實不可一概而論,應該進一步依對外部之拘束力加以區分,分述如下:
1. 說明式計畫說明式計畫對一般人民的拘束力而言,可以說是較為薄弱的,主要是國家通常會針對特定範疇做一個完整的調查評估,形成一套可供人民參考的建議,因此,至多應僅為觀念通知或行政指導。
2. 命令式計畫此係會課以計畫涉及相對人一定義務或使其權利產生變動之類型,對於相對人具有法律上拘束力,例如都市計畫法所稱之都市計畫,原則上當使人民公法上法律關係受到影響時,應可將此種行政計畫定性為行政處分或行政契約,加以規範或據以救濟之。
3. 誘導式計畫此種拘束力介於前二者之間,主要是以誘導之手...
【評論主題】18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歸化或回復國籍後,經核准定居者,應為下列何種登記?(A)初設戶籍登記 (B)歸化或回復國籍登記 (C)遷入登記 (D)監護登記
【評論內容】
外國人於我國只有歸化國籍,沒回覆國籍,一旦喪失本國國籍,,只能再重新辦理歸化。
本國人喪失本國籍,且未取得外國籍,為無國籍人,可申請回覆國籍。
【評論主題】31 下列何者,屬中華民國國民?(A)母為中華民國國民之非婚生子女(B)出生於父母死亡後,其父母死亡時為外國人(C)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其父為外國人,母為無國籍者(D)取得準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證明者
【評論內容】國籍法第二條第1項: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屬中華民國國籍) 第4項:歸化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國籍法施行細則
(106.06.08已修法)
本題為修法前的 第10條 第二項
前項所定準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證明之有效期限為二年,僅供外國人持憑向其原屬國申辦喪失原有國籍,不作為已歸化我國國籍之證明。
【評論主題】19 下列何者為事實行為?(A)公務人員之任用 (B)警察命令違法集會解散(C)拖吊移置違規停放之車輛 (D)主管機關命令人民自行拆除違章建築
【評論內容】
a)形成處分b) 一般處分d) 行政處分
【評論主題】有下列何種情事者,可以提出更改姓名之申請?(A)被認領者(B)同時在同一學校服務,而姓名完全相同者(C)因執行公務之必要,應更改姓名者(D)擔任教會之神父或牧師者
【評論內容】A) 改姓氏 (B) 改名字(C)改姓名(D) 不用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