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怡婕】評論
思考順序:選罷法105→28→27
【Ya Ya Chou】評論
投票前由中央選舉委員會"撤銷"其候選人登記;當選後依第一 百零五條規定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maggieqn2q】評論
被告: 當選人告當選人就是 "當選無效" 而不是 選舉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