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T】評論
比較~行政程序法 第27條 多數有共同利益之當事人,未共同委任代理人者,得選定其中一人至五人為全體為行政程序行為。
【Betty】評論
選定當事人之比較行政程序法第27條 1~5人(選定、指定當事人)行政訴訟法第29條 1~5人(選定、指定當事人)訴願法第22條 1~3人(選定、指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