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依民法規定,下列有關出賣人責任之敘述,何者錯誤?
(A)出賣人應擔保第三人就買賣之標的物,對於買受人不得主張任何權利
(B)買受人於契約成立時,知有權利之瑕疵者,出賣人不負擔保之責
(C)特定物買賣之出賣人,如買賣標的物有瑕疵,應即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
(D)債權或其他權利之出賣人,應擔保其權利確係存在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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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國考分母】評論

(C)錯誤 特定物買賣之出賣人,如買賣標...

sj382952】評論

(A) 出賣人應擔保第三人就買賣之標的物,...

我應該不是笨蛋(請反面解釋】評論

(A)民法第 349 條出賣人應...

+1】評論

(A)民法349條(B)民法351條(c)民法364條:買賣之物,僅指定種類者,如其物有瑕疵,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而即時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D)民法35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