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住在台北市士林區而於桃園市上班的公務員甲,在新北市林口區將其職務上所持有的國防秘密文書洩漏給住於桃園縣龜山鄉的乙。問甲之犯行應由下列何者管轄?
(A) 士林地方法院
(B) 新北地方法院
(C) 桃園地方法院
(D) 台灣高等法院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84615
統計:A(3),B(5),C(8),D(10),E(0)

用户評論

岩田光夫】評論

不是D嗎?

dece.tw】評論

答案應該是D才對。刑法的外患罪章,§109Ⅰ: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訴§4:地方法院於刑事案件,有第一審管轄權。但左列案件,第一審管轄權屬於高等法院:一、內亂罪。二、外患罪。三、妨害國交罪。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