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依郵政法規定,違反下列何種事由應處拘役或新臺幣九萬元以下罰金?
(A)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郵件或以其他方法窺視其內容者
(B)誤收他人之郵件,故意不返還者
(C)規避、妨礙、拒絕檢查或提供資料者
(D)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私自發行、製作與郵票類似,且具有交付郵資證明之票證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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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m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郵政法第38條規定,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郵件或以其他方法窺視其內容者,處拘役或新臺幣九萬元以下罰金

【用戶】茶茶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O (A)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郵件或以其他方法窺視其內容者,處拘役或新臺幣九萬元以下罰金 (第38條)    (B) 誤收他人之郵件,故意不返還者 (第39條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C) 規避、妨礙、拒絕檢查或提供資料者 (第43條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D) 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私自發行、製作與郵票類似,且具有交付郵資證明之票證(第42條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故選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