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 依現行土地稅法規定,計算累進起點地價時,應包括下列何種土地?①勞工宿舍用地 ②自用住宅用地 ③工業用地 ④礦業用地 ⑤農業用地 ⑥免稅土地
(A)①②⑤
(B)③④⑤
(C)①②
(D)③④⑥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75
統計:A(3),B(8),C(27),D(2),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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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惱酥】評論

第16條(稅率)  地價稅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土地所有權人之地價總額未超過土地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累進起點地價者,其地價稅按基本稅率徵收;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依左列規定累進課徵:   一、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未達五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十五。   二、超過累進起點地價五倍至十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二十五。   三、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十倍至十五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三十五。   四、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十五倍至二十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四十五。   五、超過累進起點地價二十倍以上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五十五。   前項所稱累進起點地價,以各該直轄市或縣(市)土地七公畝之平均地價為準。但不包括工業用地、礦業用地、農業用地及免稅土地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