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發行股票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對公司之上市股票於取得 後幾個月内再行賣出,因而獲得利益者,公司應請求將其利益歸於公司?
(A)六個月内
(B)四個月内
(C)三個月内
(D)五個月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08955
統計:A(285),B(0),C(84),D(5),E(0)

用户評論

【用戶】踮起腳尖勾夢想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也就是在說短線交易!!! 規範對象: 取得股票後六個月再行賣出,或者賣出後六個月再行買進有獲利。

【用戶】踮起腳尖勾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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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使命必達

【年級】高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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