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郵政法所稱郵政公用物,不包括何者?
(A)掛號郵件收據
(B)專供中華郵政公司使用之土地
(C)郵用機具
(D)郵用腳踏車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22676
統計:A(3544),B(140),C(8),D(30),E(0)

用户評論

【用戶】YT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郵政法 第4條 第5款 名詞定義郵政公用物:指專供中華郵政公司使用之建築物、土地、機具、車、船、航空器及其他相關運輸工具。

【用戶】再接再厲繼續努力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四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 郵局:指中華郵政公司為辦理各項業務,設於各地之營業 處所。 二、 郵政服務人員:指服務於中華郵政公司之人員。 三、 郵件:指客戶以信函、明信片、特製郵簡、新聞紙、雜誌、印刷物、盲人文件、小包、包裹或以電子處理或其他方式,向中華郵政公司交寄之文件或物品。 四、 郵政資產:指中華郵政公司經營業務所使用之動產、不動產及其他權利。 五、 郵政公用物:指專供中華郵政公司使用之建築物、土地、機具、車、船、航空器及其他相關運輸工具。 六、 郵票:指中華郵政公司發行,具有交付郵資證明之票證。 七、 特製郵簡:指以整張紙加以適當摺疊粘貼,封面印有郵資 符誌,內面可由寄件人作為通信之用,...

【用戶】Finn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郵政法§第四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 郵局:指中華郵政公司為辦理各項業務,設於各地之營業 處所。 二、 郵政服務人員:指服務於中華郵政公司之人員。 三、 郵件:指客戶以信函、明信片、特製郵簡、新聞紙、雜誌、印刷物、盲人文件、小包、包裹或以電子處理或其他方式,向中華郵政公司交寄之文件或物品。 四、 郵政資產:指中華郵政公司經營業務所使用之動產、不動產及其他權利。 (第4題)五、 郵政公用物:指專供中華郵政公司使用之建築物、土地、機具、車、船、航空器及其他相關運輸工具。 六、 郵票:指中華郵政公司發行,具有交付郵資證明之票證。 七、 特製郵簡:指以整張紙加以適當摺疊粘貼,封面印有郵資 符誌,內面可由寄件...

【用戶】Grace Huang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法規名稱:郵政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12 月 05 日生效狀態:※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連結舊法規內容本法 107.12.05   修正之第 4、6、14、19、29、31、40  條條文、增訂之第 5-1、6-1 條條文及刪除之第 30、46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第 4 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函件:指信函、明信片、郵簡、印刷物、盲人文件、小包之總稱。二、信函:指寄交特定人或特定地址以傳達訊息之文件,但不包括明信片、郵簡、印刷物、盲人文件。三、明信片:指書於單一紙片上,不加封套交寄,並依中華郵政公司公告之紙質、規格製作之文件。四、郵簡:指以整張紙適當摺疊粘貼,並依中華郵政公司公告之紙張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