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再接再厲繼續努力】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3. 設 x、y 皆不為 0,且 5x-2y=3x+y,則 x:y=_____________________。

【評論內容】第十四條信函、明信片及其他具有通信性質文件之資費,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前項以外郵件之資費,由中華郵政公司自行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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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第十四條信函、明信片及其他具有通信性質文件之資費,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前項以外郵件之資費,由中華郵政公司自行訂定。

【評論主題】3. 設 x、y 皆不為 0,且 5x-2y=3x+y,則 x:y=_____________________。

【評論內容】第十四條信函、明信片及其他具有通信性質文件之資費,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前項以外郵件之資費,由中華郵政公司自行訂定。

【評論主題】3. 設 x、y 皆不為 0,且 5x-2y=3x+y,則 x:y=_____________________。

【評論內容】第十四條信函、明信片及其他具有通信性質文件之資費,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前項以外郵件之資費,由中華郵政公司自行訂定。

【評論主題】51.保險契約經保險人解除時,何人得申請應得之保單價值準備金?(A)要保人(B)被保險人(C)受益人(D)保險代理人

【評論內容】第21條

有第十六條、第十八條或前條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情事發生,其保險費已付足一年以上者,要保人得依規定,申請返還其應得之保單價值準備金。 有前條第二款情事發生,其保險費已付足一年以上者,保險人應將其保單價值準備金給付與應得之人。

第16條

前條解除權之行使,自保險人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自保險契約訂立或恢復保險契約效力至保險事故發生日滿二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保險契約。 依前項規定解除保險契約時,要保人除得依第二十一條規定,申請應得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外,不得為其他請求。

【評論主題】3. 設 x、y 皆不為 0,且 5x-2y=3x+y,則 x:y=_____________________。

【評論內容】第十四條信函、明信片及其他具有通信性質文件之資費,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前項以外郵件之資費,由中華郵政公司自行訂定。

【評論主題】51.保險契約經保險人解除時,何人得申請應得之保單價值準備金?(A)要保人(B)被保險人(C)受益人(D)保險代理人

【評論內容】第21條

有第十六條、第十八條或前條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情事發生,其保險費已付足一年以上者,要保人得依規定,申請返還其應得之保單價值準備金。 有前條第二款情事發生,其保險費已付足一年以上者,保險人應將其保單價值準備金給付與應得之人。

第16條

前條解除權之行使,自保險人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自保險契約訂立或恢復保險契約效力至保險事故發生日滿二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保險契約。 依前項規定解除保險契約時,要保人除得依第二十一條規定,申請應得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外,不得為其他請求。

【評論主題】依規定,郵件補償請求權,自郵件交寄之日起逾多久不行使其權利消滅(A)三個月(B)六個月(C)三年(D)五年

【評論內容】

寄件人或收件者 請求補償權, 自郵寄交寄日後6個月不行使而消滅

依郵政35條規定補償金確定後,應通知受領補償人,補償金請求權 ,自受領補償人自通知後逾5年內不行使而消滅

【評論主題】二、下列兩小題敘述企業接受政府捐助:【題組】 ⑴企業接受與所得有關的政府捐助,若已符合政府捐助的相關條件,已實現者依其性質可列為政府捐助收入(其他收入),或作為相關費用的減少。試敘述上列兩種處理方式所

【評論內容】

業紹陶朱

事業能繼承陶朱公般鴻圖大展

(紹:繼承。陶朱:即范蠡,隱姓埋名,治產致富,自號陶朱公)​。用於祝賀商店開業的題辭。

宜ㄧˊyí室ㄕˋshì宜ㄧˊyí家ㄐㄧㄚjiā

帶給夫家和諧美滿的生活。語本《詩經·周南·桃夭》:「之子于歸,宜其室家。」今多用為女子出嫁時的祝賀語。明·沈受先《三元記·第六齣》:「奴家金氏,良人馮商,宜室宜家,尚未弄璋弄瓦。」明·湯顯祖《牡丹亭·第七齣》:「思漢廣,洗淨鉛華,有風有化,宜室宜家。」

【評論主題】依規定,郵件補償請求權,自郵件交寄之日起逾多久不行使其權利消滅(A)三個月(B)六個月(C)三年(D)五年

【評論內容】

寄件人或收件者 請求補償權, 自郵寄交寄日後6個月不行使而消滅

依郵政35條規定補償金確定後,應通知受領補償人,補償金請求權 ,自受領補償人自通知後逾5年內不行使而消滅

【評論主題】二、下列兩小題敘述企業接受政府捐助:【題組】 ⑴企業接受與所得有關的政府捐助,若已符合政府捐助的相關條件,已實現者依其性質可列為政府捐助收入(其他收入),或作為相關費用的減少。試敘述上列兩種處理方式所

【評論內容】

業紹陶朱

事業能繼承陶朱公般鴻圖大展

(紹:繼承。陶朱:即范蠡,隱姓埋名,治產致富,自號陶朱公)​。用於祝賀商店開業的題辭。

宜ㄧˊyí室ㄕˋshì宜ㄧˊyí家ㄐㄧㄚjiā

帶給夫家和諧美滿的生活。語本《詩經·周南·桃夭》:「之子于歸,宜其室家。」今多用為女子出嫁時的祝賀語。明·沈受先《三元記·第六齣》:「奴家金氏,良人馮商,宜室宜家,尚未弄璋弄瓦。」明·湯顯祖《牡丹亭·第七齣》:「思漢廣,洗淨鉛華,有風有化,宜室宜家。」

【評論主題】3. 依郵政法規定,郵件補償金確定後,補償金請求權逾五年不行使而消滅,該時效期間如何起算?(A)自郵件交寄日起算(B)自申請補償之日起算(C)自郵件請求補償原因發生之日起算(D)自受領補償人收到中華(

【評論內容】第三十三條中華郵政公司於履行補償後,發現原寄郵件之全部或一部時,應通知受領補償者,得於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退還補償金之全部或一部,請求交付該項發現之原寄郵件。

【評論主題】3.郵政法所稱郵政公用物,不包括何者?(A)掛號郵件收據 (B)專供中華郵政公司使用之土地(C)郵用機具 (D)郵用腳踏車

【評論內容】第四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 郵局:指中華郵政公司為辦理各項業務,設於各地之營業 處所。 二、 郵政服務人員:指服務於中華郵政公司之人員。 三、 郵件:指客戶以信函、明信片、特製郵簡、新聞紙、雜誌、印刷物、盲人文件、小包、包裹或以電子處理或其他方式,向中華郵政公司交寄之文件或物品。 四、 郵政資產:指中華郵政公司經營業務所使用之動產、不動產及其他權利。 五、 郵政公用物:指專供中華郵政公司使用之建築物、土地、機具、車、船、航空器及其他相關運輸工具。 六、 郵票:指中華郵政公司發行,具有交付郵資證明之票證。 七、 特製郵簡:指以整張紙加以適當摺疊粘貼,封面印有郵資 符誌,內面可由寄件人作為通信之用,...

【評論主題】52.郵政匯票及郵政禮券應記載事項,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何機關核定之?(A)交通部(B)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C)中華郵政公司董事會(D)中央銀行

【評論內容】第二十一條國內匯兌及國際匯兌,分為票匯及電匯二種。 郵政匯兌除電匯外,應以郵政匯票或郵政禮券為憑。 郵政匯票及郵政禮券應記載事項,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交通部核定。

【評論主題】49.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郵政各種儲金之利息,應免一切稅捐(B)存簿儲金,每一人或每一團體僅得為一戶(C)存簿儲金,儲戶計息有最高限額之規定,此項規定於政府機關、自治團體或公益法人,不適用之(D)

【評論內容】第十九條存簿儲金,每一人或每一團體僅得為一戶。 存簿儲金,儲戶計息之最高存款限額,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由交通部會同中央銀行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超過限額之數,不給利息。 前項限制,於政府機關、自治團體或公益法人,不適用之。第二十條存簿儲金之利息,應免一切稅捐。 

【評論主題】依規定,郵件補償請求權,自郵件交寄之日起逾多久不行使其權利消滅(A)三個月(B)六個月(C)三年(D)五年

【評論內容】

寄件人或收件者 請求補償權, 自郵寄交寄日後6個月不行使而消滅

依郵政35條規定補償金確定後,應通知受領補償人,補償金請求權 ,自受領補償人自通知後逾5年內不行使而消滅

【評論主題】二、下列兩小題敘述企業接受政府捐助:【題組】 ⑴企業接受與所得有關的政府捐助,若已符合政府捐助的相關條件,已實現者依其性質可列為政府捐助收入(其他收入),或作為相關費用的減少。試敘述上列兩種處理方式所

【評論內容】

業紹陶朱

事業能繼承陶朱公般鴻圖大展

(紹:繼承。陶朱:即范蠡,隱姓埋名,治產致富,自號陶朱公)​。用於祝賀商店開業的題辭。

宜ㄧˊyí室ㄕˋshì宜ㄧˊyí家ㄐㄧㄚjiā

帶給夫家和諧美滿的生活。語本《詩經·周南·桃夭》:「之子于歸,宜其室家。」今多用為女子出嫁時的祝賀語。明·沈受先《三元記·第六齣》:「奴家金氏,良人馮商,宜室宜家,尚未弄璋弄瓦。」明·湯顯祖《牡丹亭·第七齣》:「思漢廣,洗淨鉛華,有風有化,宜室宜家。」

【評論主題】二、下列兩小題敘述企業接受政府捐助:【題組】 ⑴企業接受與所得有關的政府捐助,若已符合政府捐助的相關條件,已實現者依其性質可列為政府捐助收入(其他收入),或作為相關費用的減少。試敘述上列兩種處理方式所

【評論內容】

業紹陶朱

事業能繼承陶朱公般鴻圖大展

(紹:繼承。陶朱:即范蠡,隱姓埋名,治產致富,自號陶朱公)​。用於祝賀商店開業的題辭。

宜ㄧˊyí室ㄕˋshì宜ㄧˊyí家ㄐㄧㄚjiā

帶給夫家和諧美滿的生活。語本《詩經·周南·桃夭》:「之子于歸,宜其室家。」今多用為女子出嫁時的祝賀語。明·沈受先《三元記·第六齣》:「奴家金氏,良人馮商,宜室宜家,尚未弄璋弄瓦。」明·湯顯祖《牡丹亭·第七齣》:「思漢廣,洗淨鉛華,有風有化,宜室宜家。」

【評論主題】二、下列兩小題敘述企業接受政府捐助:【題組】 ⑴企業接受與所得有關的政府捐助,若已符合政府捐助的相關條件,已實現者依其性質可列為政府捐助收入(其他收入),或作為相關費用的減少。試敘述上列兩種處理方式所

【評論內容】

業紹陶朱

事業能繼承陶朱公般鴻圖大展

(紹:繼承。陶朱:即范蠡,隱姓埋名,治產致富,自號陶朱公)​。用於祝賀商店開業的題辭。

宜ㄧˊyí室ㄕˋshì宜ㄧˊyí家ㄐㄧㄚjiā

帶給夫家和諧美滿的生活。語本《詩經·周南·桃夭》:「之子于歸,宜其室家。」今多用為女子出嫁時的祝賀語。明·沈受先《三元記·第六齣》:「奴家金氏,良人馮商,宜室宜家,尚未弄璋弄瓦。」明·湯顯祖《牡丹亭·第七齣》:「思漢廣,洗淨鉛華,有風有化,宜室宜家。」

【評論主題】51.保險契約經保險人解除時,何人得申請應得之保單價值準備金?(A)要保人(B)被保險人(C)受益人(D)保險代理人

【評論內容】第21條

有第十六條、第十八條或前條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情事發生,其保險費已付足一年以上者,要保人得依規定,申請返還其應得之保單價值準備金。 有前條第二款情事發生,其保險費已付足一年以上者,保險人應將其保單價值準備金給付與應得之人。

第16條

前條解除權之行使,自保險人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自保險契約訂立或恢復保險契約效力至保險事故發生日滿二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保險契約。 依前項規定解除保險契約時,要保人除得依第二十一條規定,申請應得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外,不得為其他請求。

【評論主題】依規定,郵件補償請求權,自郵件交寄之日起逾多久不行使其權利消滅(A)三個月(B)六個月(C)三年(D)五年

【評論內容】

寄件人或收件者 請求補償權, 自郵寄交寄日後6個月不行使而消滅

依郵政35條規定補償金確定後,應通知受領補償人,補償金請求權 ,自受領補償人自通知後逾5年內不行使而消滅

【評論主題】依郵政法規定,下列何者,得依法移送強制執行(A)所處之罰鍰,經限期繳納,屆期不繳納(B)命限期停止不停止(C)命限期停止不改正(D)命限期履行不履行

【評論內容】第四十六條本法所定之罰鍰,主管機關得交由中華郵政公司人員協助執行之。 依本法所處之罰鍰,經限期繳納,屆期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評論主題】假設簡易人壽保險契約於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停止效力後,要保人得於何時以前申請恢復契約效力(A)九十五年一月一日前(B)九十六年一月一日前(C)九十七年一月一日前(D)九十八年一月一日前

【評論內容】第十四條保險契約停止效力後,要保人得於二年以內申請恢復契約效力。 n經保險人同意恢復效力之保險契約,溯自繳清應繳保險費及其利息之日起恢復效力。

【評論主題】

【評論內容】第三十一條第二十九條所列郵件,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請求補償: 一、 因郵件之性質或瑕疵致損失者。 二、 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致損失者。但保價郵件,以因戰事致有損失為限。 三、 在外國境內損失,依該國之法規,不負補償責任者。 四、 郵件係禁寄物品或其他依法規不得遞送之物品者。 五、 因郵件未妥為封裝,經告知仍未改善致損失者。 六、 收件人無異議接受郵件者。